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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》的通知

2025-01-24 16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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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基础教育处

关于印发《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》的通知

 

各地(市)教育局,格办办公室,西藏民族大拉萨中学西藏军区拉萨八一校:
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《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》的通知要求,现将《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》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要求。

    一、强化思想认识,建立健全组织领导。请各地(市)教育局和各学校高度重视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,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,按照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2035)》《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》和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三家部门印发的《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藏教厅〔20245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,改进科学教育教学方法,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切实完善工作机制,明确工作责任因校制宜因势利导,开展好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,提升科学教育的质效。

    二、促进交流合作,建立协同育人机制。全面加强与援藏省市的深度合作交流,利用优势资源强化与内地兄弟省市间建立请进来、走出去的方式,共享科学教育优质资源。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,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对接汇报工作进度,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。利用好我区科普及宣传基地的优势资源,建立馆校合作机制,用好实践场所,推出优质资源,做强品牌活动。推进学科建设,开展科学研究,调动社会力量,推进科学教育与双减工作紧密结合,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,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,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、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,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区夯实基础。

三、建立长效机制,提高师生整体科学素养。各地(市)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明确中小学科学教育管理部门和职责,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,统筹安排经费,把中小学科学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,实行教师评价机制,促使教师引导学生进行科学探究、发明创造等活动,鼓励他们独立思考、勇于尝试新的思路和方法,从而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 

附件: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

附件: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.pdf


 

西藏自治区教育厅

2025122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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